北京大学经济学在职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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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经济学在职博士招生的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西南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师范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武汉大学、西南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学课程班。
招生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2、已获得大专以上学历,旨在提高本人业务素质者,均可报名参加进修班学习。
3、申请硕士学位者需为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4、申请硕士学位者需为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不满三年,年龄不超过40周岁。
5、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其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
6、具备申请博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应当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以下材料:1、硕士学位证书;2、最后学历证明;3、达到申请学校对博士生研究生要求的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以及科研成果获奖的证明材料;4、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介绍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加印密封);5、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书(加印密封),其中至少有一名博士生指导教师。
已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按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考试)。
在全部考试通过后一年内进行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的,按上述考试课程考试成绩,作为毕业考核的博士生提出毕业论文,可授予博士学位。
同等学力申博流程:1、通过全国统一水平考试(外语、学科综合水平考试)2、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并考试合格后四年内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
3、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或出版的论文,出版的专著,以及科研成果获奖的证明材料。
4、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加印密封);5、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书(加印密封),其中至少有一名博士生指导教师。
已经获得同行专家的推荐书,专家人选应充分了解申请人的学术成就、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的材料,专家组对申请人的推荐人进行审查。
对已确定具有进入论文阶段的申请人,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论文答辩的要求。
本文标题:北京大学经济学在职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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